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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哪个等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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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最低级别为四级。具体如下: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

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哪个等级高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是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应急方户准备的一种,编制应急方案,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所以,本单位的人员对应急方案必须熟悉。应急方案实际就是一个程序,应符合本地区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有很强的针对性。

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6个级别。 一、Ⅰ级(企业级) 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尝煤气或石道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

3、应急响应的第一步是保护自身,抢救生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防汛预警包括河流洪水预警、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气象灾害标准分别是《沙尘暴天气等级》、《气象干旱等级》、《牧区雪灾等级》、《冷空气等级》、《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和《城市火险气象等级》,都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另外两项相关标准是《沙尘暴天气监测规范》、《土地荒漠化监测方法》。这些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预警:一般(兰色)。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重大气象灾害被确定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Ⅰ级预警:特别重大(红色)。 气象预警的级别气象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干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干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孝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 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 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 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 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 多个盛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6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 A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警四级(蓝色): 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应急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等级 突发事件按情况划分不同等级,并依据其启动不同级别的响应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还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 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第二章 紧急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 第四条 机场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 航空器紧急事件: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故障;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具体内容介绍: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应急预案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响应、四级响应有宣布进入响应的部门不同、人员伤亡数定义不同、倒塌房屋数定义不同的区别: 1、宣布进入响应的部门不同:一级响应是由由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减灾委主任)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二级响应由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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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灾害赈灾响应等级如何划分?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30%以上或400万人以上。

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30万间或10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或300万人以上、400万人以下。

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200万人以上、300万人以下。

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国家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自然灾害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防风防汛lⅤ级响应中的lⅤ是四级吗?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地应根据台风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防御能力及险情灾情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启动条件。

预案中Ⅰ级应急响应由相应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签发;Ⅱ级、Ⅲ应急响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签发;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5.2 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响应行动内容包括指挥与调度、信息报送与处理、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范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 Ⅳ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秘书长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安排部署防台风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加强值班,将台风信息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预测预报信息。

(4)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做好海上船只、沿海养殖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防风避风工作,海洋部门及时发布海浪、风暴潮预测预报信息。

(5)各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5.2.2 Ⅲ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副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

气象、海洋、水文、住建、国土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防办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应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加密预报台风动向和发展趋势。

(4)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视,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

(5)其他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启动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6)预报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区域的各级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7)解放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以及*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2.3 Ⅱ级应急响应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主持会商,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台风防御工作。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部署海上船只避风、人员转移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动员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气象、海洋、水文、住建、国土等部门分管领导到防指会商室集中现场办公。

(3)台风监测预报部门加密台风监测、预报和预警;通信、新闻等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台风预警相关信息。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几级,用什么颜色表示。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救灾应急响应等级

Ⅰ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 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 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 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 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 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6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二)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中央慰问及派工作组的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中央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 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进入本地区的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 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 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 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 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二)Ⅱ级响应行动

1 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分管领导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 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 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 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二)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 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 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 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二)Ⅳ级响应行动

1 国家防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 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837745.htm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响应程序可分为( )、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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